1.1 北京市
1.1.1 北京市电采暖的规划
改善北京的能源结构,大力发展天然气、电力等清洁型能源,是治理北京市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与手段,也是体现现代化水平、改善城市形象、提高城市竞争力、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[1]。
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大力发展天然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,替代城市民用和市区工业用煤。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,三环以内和海淀区将改造成为无煤区,计划在2002年逐步取消 20 吨以下的燃煤锅炉。2002年开始,北京市区采暖主要利用城市热力管网、地热、余热、燃气、燃油和电采暖等方式。计划到2008年清洁能源比重约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86%,其中电力消费量为620亿千瓦时(其中27亿千瓦时用于电采暖替代煤),约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44.8%。
为实现能源结构调整目标,北京市已制定优惠政策以鼓励使用清洁能源,合理确定峰谷电价,鼓励蓄能式电采暖进行后夜用电采暖。
1.1.2 北京市电采暖的分布现状
北京市从2000年起对城区一些平房居民户开始推行电采暖。随着电采暖面积的不断扩大,电采暖将成为北京市冬季采暖的主要方式之一。
截止2002年底,北京市已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电采暖市场。统计,北京用电采暖的已有上百家单位,2001年采暖面积达550万平方米,2002年底达到1000万平方米,其发展势头可以用迅猛一词来表达。据北京市供电局的统计资料显示,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共有217个单位或居民区开始实施电采暖工程。其中,居民区共计75处,机关46家,工业企业26家,宾馆18家,学校8所,科研单位6家,写字楼、娱乐场所、商场各4家,医院2家。
1.1.3 北京市电采暖的发展前景
按照规划,北京市电采暖供热面积2001年达到600万平方米,2002年达到 1000万平方米,2005年达到1400万平方米,2010年达到 3000万平方米;2015年达到5000万平方米。将对二环以内的平房进一步实施电采暖改造工程。同时,电力部门将配合对194片危改小区进行危旧房改造配套电力工程,还将对内二环6条大街、南北中轴线、水系治理沿线在内的86条街道实施架空线路入地工程,路径长度为463.1公里。
1.2 其它地区
东北、西北地区大中城市为了改善城市环境、调整能源结构,近年来开始推广电采暖,目前已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电采暖市场。如大连市2001年推出的“蓝天碧海”工程中提出,今后大连市中心区和部分小区要创建无燃煤区。对此市建委、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利用清洁能源代替燃煤的规划方案。大连供电公司推出了电热供暖用电的优惠政策,即应用电热供暖系统增加的电力容量免收电力增容贴费,居民多用电享受梯度优惠电价等,用优惠用电政策和环保措施促进电热供暖技术的应用。
黄河以南、长江中下游传统的非采暖地区经济发展迅速,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,越来越多的居民冬季要求采暖。这些地区采暖时期短且热负荷较小,采用集中采暖不经济,目前主要的采暖形式为电采暖-空气源热泵。随着分时电价的制定,该地区蓄热电采暖器潜在市场巨大。
电采暖发展初期其推动并不乐观,主要原因为电采暖运行费用过高,居民难以承受。此外,我国电力供应实际情况是低谷电富裕而高峰电紧缺,大量无蓄热功能的电采暖应用加大了电网的峰谷差。为了降低电采暖的运行费用,实现电网的削峰填谷,各地区鼓励用低谷电来采暖,为此相继出台了电采暖用电优惠政策,一方面整体降低电采暖的电价,另一方面实行峰谷电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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